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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7-30
夏天,做芳香梦的季节! - [我,飞着潜游!]
夏天,做芳香梦的季节!
街道的两旁种上了一小堆一小堆修剪得很可爱的野玫瑰。进入到六月份它们全部绽放了,有风吹过就会散出一路的馨香飘得久远。有时都希望自己化成海绵可以吸纳那些芳香在身上久久不去可有多好。中午,很热的太阳烤着,那香越发馥郁有些沉醉不想醒的感觉。
“馨”:散布很远的香气!一直都希望自己可以像馨一样久久之后还保持着生命里最纯的那份香,哪怕只是为了自己的心情也好。为此一直在练就宽容与爱的协调一致,不知道何时会成功,却在过程中感觉到了人生的美好其实就是自己调整心态之下的最终释怀一切的不再计较失与得这间的不平衡比例……。
我喜欢的香味是茉莉而不是玫瑰,以前对玫瑰的味道也是喜欢的,只是很多年以前一个热得可以晕人的夏天午后闻到一个男人身上散出来很浓重的玫瑰香给薰晕了之后就对这种香很是过敏。一个男人可以喷香水香到让人一闻就有背过气去的感觉,不能不说那也是一种厉害。
当那野玫瑰的香飘来时,真的希望自己变成海绵可以吸纳住那些香味不要散掉了。却怕和人身体自带的香味混在一起了感觉会不好。还是欣赏着它随风飞舞散香的方式吧。想象中的美好永远都是梦的一部分,有梦也是好事。
花开花落,自然的轮转就像缘起缘灭一样由不得人心半点。因为人为的一切永远无法和自然天成的相比,总有一些缺失在里面。自然的才可以达到完美境界却少在人间展现。或许我们都回到生命的起点之时才会感悟到完美是什么样的境界吧。
最是记得儿时,母亲采来野玫瑰的花瓣清洗干净之后用糖浸透了在蒸馒头时在馒头的里面和外面都加上些。那香味啊,真是可以让人有醉的感觉,只是那东西吃得多了会上火牙会疼。所以再怎么香甜诱着眼睛和肚子也只能吃过就可以。很多年之后明白了:“任何事,只能点到为止,不然多了少了过了都会让美好变得很脆弱,那根度的弦一碰就会断,所以一种容的拓展要在度的承受之内,不然就会走向事情的反面——后悔”
很是希望可以在夏天暖甜的芬芳中做个悠长幸福梦,给自己也给未来的等待里的清醒之后的一笑而过的真放下的心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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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学会上网聊QQ没多久就认得了我一直叫到现在的“老大”这位网友老兄到今天才可以得见他本人。接到他发来的短信说已经在来这个城市的火车上时,感觉还是那样不真实,真的会来么的不相信。
告诉了他那天我接站要穿的衣服样子。却还是担心彼此认不出来而错过了这次他特意来看看我的心情。这种特意绕道来看看的感动,能接站情况下,就算天上下刀子也会去的。
天很热,34度。想着要是他认不出我或是我认不出他可怎么办。想着想着,腿真的哆嗦了。还好,在最后一招“打手机找人”刚要出时,他站在了我的面前。而我正好接到了父亲问及接到他没有的电话。事先想好的欢迎词儿都在措手不及的情况下给晕没了,只记得自己呵呵傻笑了一下算是给他的见面礼儿。现在想想都觉得自己的欢迎淡得真是要了无痕了。
陪着他去饭店定房间上电梯才发现自己晕电梯真是很厉害差一点就背过气去了。晕晕的陪着他在房间里说了一会话,拍了几张他的照片。他呵呵笑着摇手说不要把他的照片上传到我的博客和论坛上才好。不然他把我拐卖了,这些照片就是罪证了……。呵呵。有趣得紧。
一下午本来是好好照顾着远道而来的他以尽地主之仪,却换成他在照顾着我。因为他说这次来的目的就是来给我拜码头请我吃饭看看我聊聊天为我打气为我加油来的。所以他得照顾我才可以配得上那一声“老大”的称呼。他指着一座大楼说:“如果那楼是你的,我来了,一切都让你照顾周全。现在,你还没有那座楼的能力,我来照顾着你才是应该的……。”嘿嘿,第一次觉得自己挣钱钱少也是件很开心的事。
因为他身体不是很舒服,所以晚上就让他早些回去休息了,本以为他打理完事情会再返回来,那时再好好尽兄弟的情义陪着他在这里好好玩几天,可惜当晚就收到他打理完事情不再返回直接打道回府的短信。思前想后还是觉得他怕影响我工作生活添麻烦,所以才会以返回要转车比较麻烦为借口就此打住了这一次暖心的看望。
见到他之前真是很紧张,怕自己说话时会口吃;怕认不出来他错过了;怕他见到真实之后会很失望;心咚咚地跳就越发紧张得要晕了。却在见到他之后的放松像是对待一个认得很久的老朋友一样的交谈中让紧张的感觉消失了。想来网络里毕竟认得几年了,在现实中的感觉应该不会落差很大,那就放下担心与计较,自在着或许是仅有的一次和他的网络到现实兄弟情义的会晤吧。
他已经平安回到住地,在网上唠叨着我许多他的不放心。感觉中真是如父兄一样的关心暖暖。老大,认得你真是好,被人照顾着真是好,被人唠叨着的感觉真是很好。所以回敬就是:“全部的好运都送给你,在祝福中过好每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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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7-16
展开双臂,拥抱放下! - [我,飞着潜游!]
喜欢走在绿意浅浅的公园里。闻着树叶发出的淡淡清香,再热的中午也会觉得心底清凉。春天的脚步远了夏天的热情渐近。一切都在太阳光下闪亮。微笑的心情看世事的变幻,就会从中感觉到生命的力量永远都在向长升腾。
午后热的风吹过来,望着那树尖轻轻摇动,那种火热的感觉就会因为看到绿色而降下来好多。心中那种清幽的凉意缓慢散出。汗都少出一些。微笑,对自己那时的心态。觉得心平气和意自在的感觉真是好,只因看到了满眼的嫩绿。
突然喜欢上了紫色。小时候喜欢红色和一切明亮的暖色,觉得那样配在一起就是美丽。不管什么颜色之间的冲突与否,开心就最好。上高中时开始喜欢黑白,淡黄。觉得黑白最可以隐藏心情。尤其是黑色,所以一直都打扮得很老气。淡黄的明快色调,也只是存在于自家的家居装饰中。欣赏着还可以却很少在自己的身上体现这种清亮的色彩。
如今又喜欢上了红与紫。喜欢红透的感觉。最好是偶尔中一点红,千万不要是一片红,会眼晕心中发乱。哪怕那红很多连成了片,只要红得的颜色有错落有深浅也不会感觉到刺心。喜欢深深浅浅的紫,只是偶然买了一件紫色的小西服穿着,为此还配上了紫色的长裤与高跟鞋,朋友说你真是紫到一处去了。穿着时觉得自己很女人,呵呵。
“优雅高贵,神秘忧郁”这是我对紫色的全部感觉。紫色存在于我的世界中与优雅高贵神秘没有多少关联,却和那个忧郁有些感觉。不知道是不是人年龄越来越大就喜欢沉静沉淀自己的心情,让它们自己变成了回忆,有时会封锁全部的热情与斗志,只想用余下的生活画好那个属于自己的圆就好了。却发现那个圆要画得好画得心安理得真是不容易,因为心不能哆嗦不能抖。一个生活的颤音就会让圆的满有溢或是缺。
走在公园里,闻着淡淡的草树泥土香,很想伸平双臂闭上眼,以一种飞翔的姿势慢慢向前滑行。记得有一次我正要起飞正好来了人,于是快快收回伸展的手臂,偏过头微笑着快步走过去自己的不好意思,从眼角的余光中可以感觉出对方也在笑,暖的。
在这样的感觉里想起旧痕中的一些计较难平事,竟然是微笑了无痕的放下了,悄悄问一句:“我的心爱,你懂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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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要求别太高了,挑花眼了就更不好找到适合的了……。”话的主因就是我没有交男朋友没有结婚,年龄越来越大变成了老大难那列自己却从来不着急。急的都是关心我的人,问清我还是一个人时,开口就是这句让我来个倒仰的话。
苍天啊,我还没有说出自己找对对象的要求是什么,凭什么就断定我没有交男友没有结婚就是要求太高所致?当听完我的要求之后,没有一个人说我的要求是太高的,反而觉得我的要求再平实不过。我要求的不过是有相爱的缘又有相守这一生的份的男人相遇着珍惜,钱不必多,够用就可以。关键是他得有一颗柔软又有责任感懂得珍惜的心才好。这样的要求也觉得是太高,那还不如一个人的孤独强过两个人,由爱得热烈如火到最后的熟悉习惯了之后的无话可说寂寞好。
最不喜欢他人在没有在我说明解释一些事情原因之前就下定论。当时真是不气都难。这世上没有说不清解不明的事情,关键是要给解释的机会。曾看到过,爱情是不能说清也说不清的东西。因为说清了一切,也代表着爱的成灰不再有。难怪投入进爱情中,人的IQ都会有所下降,不必找什么科学的根据,那只是旁观者的一种感觉而己。把相爱的人说成“爱情傻瓜”,没有贬意,只是在说明相爱的人们,为了爱会做出一些让人可以哭笑不得的,却有些许可爱能够原谅的傻事来。太理智的思维,会让爱情受伤,不会比无意或是玩弄感情给的伤痛轻。只是因为那个太字,让一切美丽美好的爱感觉走向了事情的反面。过度过份了的,从来不会带来好的结果。尤其是来自爱。
太抬高自己的思维方式,会很难与他人在思想的沟通上有共振点,曲高和寡,也是一种寂寞的煎熬,因为人毕竟不能太自我,不然伤的都是自己的那颗心的柔软。把自己放在正确的位置上去,一切才会理顺着应当。错落一些人和事,不要紧。关键是改正的时候要明白,相同的错不可以犯两次,做出判断时先要给一个说明原因的理由,就算败到了底,也是会心服口服。有时一句定言,真是可以伤及太多的顾念,为一个心顺气平而争那一句话的伤害给个说法,会付出比自己想象还要多的代价来的,后悔多数是由此而生。
要求的高低,从来都是个人的感觉中对自信与能力的认定。高,那是自己有那个承受高要求的条件。低,也不会因为自信力不强而弱得头都抬不起来做人。胜要胜得心安理得自在,败也要败得笑傲淡定。不然,高与低之间的落差太大了时,承受不起也得扛着的痛,只有那个当事者最明白是什么样的心情了,一句何必当初,全在心里留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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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小的时候我就喜欢上了三种声音:皮鞋的铁掌跟儿敲楼板的咚咚声;厚雪踩硬实了之后高跟鞋走在上面咔吱咔吱清脆声;口香糖嚼出一串一串儿爆豆似的声音!”父亲说我喜欢的都是噪音没一个好听的。管它是不是噪音,我喜欢听,自己不发现那种声音影响到他人就好。
这三种声音第一次听到就喜欢上了一直到现在。虽然现在听到的声音和小时候无法相比了,那种喜欢的感觉也发生了变化,可对这三种声音回想着走过从前的好时光却记得很清晰。想来喜欢那声音只是一个引子,真正喜欢的是儿时快乐无忧自在飞的日子。知道再也回不去了,所以就更想念着重新刻在心板上,提醒耳朵时刻不要忘记了。
我们重复着某些喜欢的事情,其实就是怕自己会忘记了。因为怕忘记了所在时常要提醒自己要回忆,“睹物思人”想来这是这个道理。哪怕自己没有刻意去想也会记起来。那就是心需要放松休息转换一下思维方式,日子才会过得有滋味不似死水无痕心都像被掏空一样无风也飘摇不定的寂寞。
记得为了听那口香糖嚼泡泡一串一串清脆地响声,我曾跟着那个女人走了很远的路。与朋友谈起这事,她们被我傻傻行为弄得都要笑倒了,我也跟着呵呵傻笑回想当时的情景也觉得很有趣。小学毕业考试全部结束的那天下午,我穿的牛仔布做的小跟儿鞋上就钉了块铁掌儿在空空的楼道里发出咚咚的声音,伴着那声音,结束了五年的小学生活。很多年之后再想小学的事,很多的都记不清了,却一直都记得那咚咚咚声从三楼一直飘到外面水泥马路上再到家里的砖地上的喜滋滋。
冬天这里雪很大,人行道上的雪踩压的实成了,穿上暖暖的高跟儿皮鞋走在上面就会发出嘎吱嘎吱很脆的声音来,尤其是跟儿上钉了铁掌就会更响。有时就是为了听那声音,会从很远的学校一直走着回家。想想那么冷的天就为了听那声音走一路,换成现在怕是不太可能的,嘿,年轻真是好哟!
或许就是因为对这三种声音的喜欢才发展成对音乐的喜爱吧。只要是我喜欢的音乐,听过一次就不会忘记了。虽然那歌曲或是纯音乐的名字并不知道也记不住歌者是谁,却在心里记住了那些优美的可以让我感动到泪飞的旋律。有时会为了听上可以让心都震颤的曲子我可以熬夜到很晚,近一年的时间每个周末都会如此,直到我知道那首歌曲的名字下载到了自己的电脑里才放弃了规律熬夜聆听的习惯。想来这也是一种痴情,痴守着一份对声音的情义!
我记不住很多人和事,就算当时记住了也很容易被忘记了。朋友说我是贵人,不然怎么会这么忘事?只是希望自己不要忘记生命中那些重要的暖心的感动的贴意的与真情真爱真我连在一起的人和事就好了。其他的不必在意记得还是忘记,因为把爱与责任永远都放在第一位时刻提醒着记得,其他的就请别计较着教训我太健忘,好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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