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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8-29
紫风衣、坤包、高跟鞋! - [我,飞着潜游!]
紫风衣、坤包、高跟鞋,这三样东西是我考上大学那年母亲送我的。说是上大学了已经是大姑娘了应该装饰一下自己才好。妈妈送过我好多东西,或许因为母亲离开了,才让回忆里那些模糊的变得清晰了起来。人就是这样,永远的失去了那个爱你的人之后,才会让记忆增强增亮。提醒自己不要忘记了。庆幸自己还记得的同时却也亮得刺心。
紫风衣长及膝,样式简单面料轻薄透风,最大的特点就是A字型的下摆像开着的小喇叭花。有时我会把它当成裙子穿。遇水湿得快,可见风干得更快。因为比较宽松,天热时穿也不会觉得贴身闷热难受。每年夏天都要穿上它几次。母亲去世后穿它的次数就少了,却依然保持着穿上二三回的规律。朋友看到这么多年我还拿它出来穿,觉得我太落潮流有些老土。不必解释什么,只是笑笑说:“我喜欢穿,你能把我怎么样啊你?嘻嘻……”想把我暴扁成片段儿的心都有哦。
坤包是仿皮的。样子很精致,从外观上看着很像皮制的。同学猜着它的价位都好高。心里着实得意地偷笑了。其实,那银子是他们猜的十分之一都不到。嘿嘿嘿。记得当时用它当书包去上课,真是觉得过份了些,那么漂亮的坤包装的却是书,里面要是装些化妆品啦,小发卡子等等七零八碎儿的女孩子的东西或许更适合它的外观的精致。哪怕里面只装着个钱包也总是强过装书好吧。记得当时有位男同学看到我从包里拿出书来说了一句:“哪天你开着小汽车拉煤块,我不会吃惊的……。”天啦!
高跟鞋,我一向不喜欢穿。因为穿着就一定把脚磨破皮出血,还会脚底痛。泡热水都不会好。实累人也累心,所以穿着有跟儿的都在三厘米以下。母亲买给我的高跟鞋,跟儿超过了四厘米,因为前半部分也是厚底儿,所以那跟儿算来也就二三厘米的样子。穿着显得小个子高了些,又不会磨痛脚,样子又好看,那就穿着呗,它的底儿断掉了又在底上打了个补丁接着穿。最后外面打得补丁都断掉了才不得不完全放弃,心里还在可惜鞋面的皮质还没怎么起皱褶呢。
这三样礼物,用得时间短也有五六年之久,就是那高跟鞋。那件紫风衣前些天还把它当成裙子穿着应朋友的约去了。怕朋友再教训我落后衣潮,就在领口处添了个漂亮小胸花儿。反正是天黑啦,没有人会注意它的老样式的。坤包的带断掉了,表面上精美的装饰也松落无影了,买了不少比它更漂亮精美的小包,依然舍不得扔掉残破的它,修了修改了改,变成了装小零碎儿的包挂在那里几年了。落了灰时会轻轻的擦,想起来的都是从前那些日子,有快乐也有伤悲的,有时以为忘记得差不多了,可看到这几件东西时还是会想起来。那时就会明白,有些事和人,是永远都不会忘记的。哪怕记不清内容的脉络了,却依然记得那是怎么样发生的,因为故事里面都含着爱,所以不会忘记。
正像我喜欢的那句话一样“爱,是不能忘记的……。” -
我喜欢在夜风里、街灯下骑着自行车慢慢悠悠地走,让自己的影子随着街灯前前后后的闪来闪去。看着自己的头发在风中飘起来像网一样散在背后,感觉自由自在,很有些放任着飞的感觉。那时,很是希望路上就我一个人就好了。可以慢慢看着感觉着此时的心情飘悠,当然得有街灯在亮着,不然不是自在的感觉是怕怕的哆嗦着摇头晃脑像拨浪鼓似的累。
夜风要轻轻吹,刚好能把头发飘起来清凉又柔和才最好。很是惬意。北方的风很厉害,太大了,就不是享受,是灰头土脸的难受。街灯不需要很亮很有色彩的闪来闪去晃花了眼。只要不是离着老远才一盏灯就好了。不然,影子会拖得长长的,走在没有灯光的地方,暗暗的心里都要发毛。自在悠游的感觉怕是降低许多,受惊的可能却在大大增加中。
夜本就一种幽的凉,像水。有风时,那水就随着风在身边缓缓地流。路过公园浓厚的树林时,可以闻到草木混着泥土的气息在夜风中润着月光散出来凉淡的香。那是自然的香味。沿着衣缝向着心的方向慢慢浸透。感觉自己像蝴蝶,心都飘忽了起来……。
桔红的街灯,柔和宁静,是为增添夜美丽与魅力的珠链。抬头看天上的星星,是闪烁神秘的美丽,可望而不可及。街灯是人为离得很近的一种美丽。会选择哪个欣赏转换心情呢?选哪个都一样,都是美好的事物,只是距离让一切变得在可能与不可能之间摇摆不定,取舍难平,都是在熬着自己定心,难怪会觉得苦,甜却是丝丝的感觉。
喜欢在下小雨的夜里飞游,雨帘随风缓动让街灯变得朦胧缥缈有了灵动的梦幻色。分不清是灯光映着雨丝飘还是雨丝带着灯光摇。湿透了的是衣服,清爽爽凉嗖嗖涤荡的是心的暗角,那里隐着许多不能碰的东西,只在夜里才敢悄悄释放一下。没有人能懂也没有关系,只要有影子伴着,未尝不是件好事,什么人和事都有背叛的可能唯有影子不会。
最深的孤单是不是就是如影随行?走在繁华地人潮中也一样觉得孤独寂寞。那是心的事,不关乎外在是怎么样的华美精致。或许上天就是怕人太孤独了才赐了个和自己长得一样的影子,有光明时陪在身后左右,无光时贴在身上心里,不一定觉得温暖,可看到它时却知道存在是什么。
喜欢夜的黑、街灯的规律近乎直板无波的闪动、影子随着光变换着方向长短色度的心里有些发空的感觉。因为那时最自我最放松,只看到内心看不到周边的一切喧闹声中的起起落落,只随己心,一个人游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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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爱情变成了只是一个人在记得在付出在维持时,那就是一个人的爱情!一个人的爱情就像流浪的狗。与真正流浪的狗不同的地方,只是不用为吃与住发愁成天跑来跑去。可内心的渴望被爱被呵疼被记得被在乎飘游无依的心情,和那流浪无家的狗没有什么分别。
在心爱的人忙碌着顾不上也记不起来爱的存在自己的存在,总算不忙了,才想起还有那样一个人在痴痴等待着,却依然淡然相对,哪怕只给一分钟的时间来回应那份等待中爱与关怀的顾念,都无法做到时,那个一直在守护一个人的爱情的心不会因此而疼得发紧来可怜自己么?那颗心,比那流浪的狗还不如。
最欣赏陶晶莹的那句话:“忙碌从来不是顾不上爱情的借口。如果你真的在乎这个人,再怎么忙都会抽出时间来顾及你的爱情……。”她就是这样顾及着,忙了一天,在蛋糕店打烊的前一分钟给自己的男朋友买了生日蛋糕。让他感动得不得了。因为他以为她那样忙碌着工作是不会记得自己的生日的呢。我也很感动,为那一分钟的顾念之情。不多,只一分钟就好,让惦记的心放下来就行,可真能每天都做到的有多少呢?
付出爱的多少与方式就像给整个的糖果屋与一颗糖果的对比一样。因为爱着所以给整个的糖果屋;因为爱着每天只给一颗糖果。哪种爱的给予会长久一些呢?显然是一颗糖果的力量能做到,只因为做到了细水长流不急不缓坚持下去。整个的糖果屋,刚付出时一定很感动人心,可太甜了之后就不会好好品尝每一颗糖的味道了,时间稍久就想着要换口味,于是有甜中带苦涩。
只爱一点点,不爱太多太重太深浓。那一点点的爱就是一颗糖果的甜,一点点爱,看似太淡了爱的甜蜜度,其实就因为那一点点相似于一分钟的付出,才让惦记的心在淡淡的温情中感觉到了自在。难怪有那一句“平淡才是真”只是有时付出整个的糖果屋回收的却是全部伤心。痛过了之后才明白这个道理。覆水难收,爱也一样,付出了再也回不到从前。
真爱你的人,会理解着明白什么叫为了幸福生活奔忙的辛苦。所以等待着思念相爱的人多久都不会觉得苦。觉得苦时都是心态上的不平衡——对方忙碌得抽不出一分钟的时间来回顾一下爱的牵念。只要给一分钟就好,却做不到,只能说自己在对方心中的位置与份量从来没有达到过自己想象中那样重。可以说是很轻,轻到连一分钟的时间都不想给。一个人的爱情在流浪。不顾念的心,把爱刺得都是伤口,好疼!除了放弃,别无他法来疗伤平复。
有缘相爱,为什么就不能好好珍惜爱呢?真爱的心要的永远都不多,只是每天一颗糖果一分钟而己。说出来的都是理由,听着都是借口。爱得不平衡不对等,伤的永远都是付出最多的那一个。多久才不会再疼着泪流满心,时间也说不清会是什么时候,因为想起来就疼的时候,说明爱还在心底里挣扎着呼吸。
没有人爱时就好好自己爱惜自己吧!熬过最初的疼痛,再走过的都是风雨后的平静放下,不会再受伤,因为早就在伤痛中学会如何坚强起来保护自己的心。或许再面对一份爱在不伤及心的同时做得果断着觉得冷情,却至少不会再疼着等待那一颗糖果一分钟的偶尔记起中的不在乎刺着爱一滴一滴的掉流浪的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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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前陪着生病的母亲在公园散步时常会遇到一个疯了的中年男子。那时的他穿着简单还算干净的衣裤、杂乱的长发、黑红的脸、身体很健壮。天有点冷时会侧身倒在桥栏上晒太阳一边吃着什么东西。会自言自语说些话,却听不清说的是什么,你要是看着他,他会对你嘿嘿地笑。从不骂人也不做出吓人举动来。只是一个人早来晚走晃在公园的周围。想来家就在付近吧。天天去公园,见到他的次数多了,最初的害怕心情就淡了不少。
一次,看到他用脏黑的手抓着东西吃,母亲对我说:“别病了才好,不然家里人要先嫌弃他了吧……”久病床前无孝子!何况是要照顾疯了的人一生?轻轻叹气着知道,母亲是联想到了自己的久病身体。母亲是很坚强的人。病得不管多重,只要能起来就一定自己走去卫生间。不用我给她买的方便器在床上。直到她病得再也无法起身时才用上。却会时常对我说:“又要麻烦我的宝贝姑娘喽……。”我只是对母亲笑笑并未说什么安慰话。因为觉得没有必要,她是我妈,我是她女儿,怎么会因为她病得久了起不了床就嫌弃她呢?其实有些话是应该说出来的,只是当时并没有想到那么多,终是让她带着这样的心结走了。
今年,陪着姑姑与父亲在扩建改变了好多的公园里散步时,又看到了那个疯男子。发现他比前几年胖了些,面色是红润润的没有先前的暗黑。依然是不算破旧不算脏的衣裤。头发短了好些,看着他,还会冲着你呵呵地笑。如果不是先前知道他疯掉了,现在的他从外表上根本看不出是疯了的人。和你走对面时,会给你让路、迎着你跑过来时会停在半路让你先过、站在河边向河里扔石子,看到你在看他,他会停下来。等你走过去了再接着扔、边走边自言自语,看到对面来人了就会停下来不再说了。想来他也是在顾念行人对他这些行为的害怕吧。至少在我看来是这样的想的。他并没有疯到动手打骂人的地步,而且还有颗顾念他人的善良的心。
再次看到他,想起了从前母亲在世时的一些事。如今,母亲已经去世多年了。再想起来的都是回忆。岁月在他身上没有显出越来越老的样子,反而有年轻起来的感觉。虽然疯了,却时常一个人边走边呵呵地笑,我曾站在一边静静听他笑,听得出来。那是真正开心的笑声。在这个公园里,他活得比我们正常人要自由自在一些。他让我想到了母亲也想到了快乐的笑声是多好听的声音。
我们没有疯,不可能了解疯了之后会不会真的还有快乐得笑起来的心情。或许就因为很正常,懂得太多,面对社会上的人与事就会计较着是非得失,心态起落不定的次数就要多,快乐的分子被忙碌的生活磨得几乎没有了。笑,变成了竟争的装饰,或是带着苦意与无奈的成份越来越多门面上的事。如果疯了才因为什么都不记得了不懂了而变得傻乐呵儿,会有人想让自己变疯么?我想不会的。就因为人的心态起伏不定尝尽了喜怒哀乐、悲欢离合、人情冷暖、世态炎凉,人生才会在充满变数下炼就着自己的心变得越来越坚强。尘世虽苦意多多,可苦过了之后才懂得甜的可贵才会更加珍惜生命生活。
不嘲笑疯了的人。因为他们都是因为受了太大的打击才会乱了心智找不到自己。时常要承受他人的白眼唾骂,甚至是家人的嫌弃与羞辱。活在世上,每一天会不会都是熬的感觉呢?或许那些开心的笑,是因为心智回归到最初婴儿时的心态,只记得母亲爱的温暖与保护的心疼感觉时才会笑出来的吧。如果他的妈妈还在世,一定会记挂念着他在外面走了一天,到了晚上盼着他快快回家吃饭,就算说上几句重话,心里也是疼着的。那是无望又舍不掉的爱担心。就像思念,不论隔着怎么样的距离,依然是牵着心,想起来就是那么那么一颤一颤地疼在回忆里……。
那些爱担心,失去了才会感觉到自己是多么的需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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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8-01
默数清亮山歌里的脉络! - [飘空派掌门人!]
第一次知道山那边是在博网的热门博客排行榜里,而后把百名博客的网页通通打开了一次,思维在不同的文字方式里飘飞了一回,着实过瘾。感觉他的文字是属于沉稳坚韧、涤荡拓展起伏宽广却又脉络清晰明了,时常伴着点点黑色幽默在里面,微笑过后是静心潜思下的了然痛清醒。或许就是那种近乎痛的感觉扣住了自己当时的心态,才开始关注着山那边这个名字与文章……。
时常去他的主页看文章却从未跟帖,自己也不清楚为什么没有应评,或许那时对他已经是敬与畏的心情,只是不知道为什么罢了,所以潜着不出声。直到在黄金论坛扎根与他有了文字上的交流,才明白,感觉里的不确定就是因为我要称他一声:“老师”!
他是第一个指出我文笔上不足并真诚希望能进行填补不足之处的人。在论坛里,他对我的小文章进行了多次的点评与指导,用语中肯真诚又顾念着我的心情语气平和不露锐角,评得心服口服尽力按着他的指导来改正修补自己在文笔上的不足。出于感动与感激加上那份顾及我那很敏感容易觉得受伤的神经而用语极为顾念心意。我都得努力学习提高回补才会让那一句“老师”叫得自己心安理得对得起。
我是个很随心随着感觉写东西的人。所以风格很飘时常踩不到文章的点上,过于自由没有根。所以,看我的文章会有种空的感觉。这是我文笔与众不同的地方也是我的硬伤。按着他的指导改变着自己的方式,却发现自己的脑子发空写不出东西来了。为此潜了好久不敢跟他的文章,怕他回访,看到我的文笔方式上没有什么改变,真是伤到他那份顾念的心思可不好。不过,长时间不去占这位亦师亦友的地盘着实不甘心,于是选了个好日子,元旦那天,超级唠叨罗唆无比的笨 YOYO 哆嗦着前去看望老师了,很快回收到他对我文笔上有进步的飘赞,于是 "咻" 地一声呼出一口气,擦干额头上等待评定努力成果的冷汗,直着眼儿嘿嘿傻笑了半天,心清气爽啊。嘻嘻。我容易么我?
别看他比我年长很多,有时在我的感觉里,他和海儿有些像,都是可爱的好孩子。嘻嘻。别气,因为在我的感觉里,成熟沉稳的男人内心永远保留一份孩子般的天真与纯静这才是最难得的修为。因为,那样的男人才可以称得上“可爱”二字。可爱不仅是外在的更是内质的贴近自然无矫饰的自在。思维的深刻不代表内心不会有简单地脉动来审清尘世中的人情冷暖……。
有时很想叫他一声“大叔”。想来思去,最后还是落在了老师二字上。因为尊敬的心情一直站上风。不知我叫他一声“老师大叔”会是什么感觉?希望不要晕了才好。当然不是我晕,是他晕,让我唠叨罗唆心烦晕晕啦。到时我一定端正态度像个乖乖好学生一样去认错:“让您老人家晕晕,是我很很的错。”内心却会偷笑着眼睛都要放蓝光了哟。
特注一下,“罗唆”二字的罗字是错的,罗前面得加个口。可惜笨笨的五笔、拼音里根本就没有这个字,所以只能用错字代替了。因为曾在他那里看到过正确的这二个字标注。老师,我可是很乖的好学生,您老人家劝戒我的东东,都记下了正努力改正中啦。看看,这样的好孩子好学生我,老师是不是飘扬一下下啊?让飘扬来得更猛烈些吧!我扛得住。嘿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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